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,提升基层治理能力,结合平谷区实际情况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。
一、招考计划
本次招考总人数为94名。其中社区工作者79名(包括驻平谷区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考3名)、街道(乡镇)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5名。
二、报考条件
按照专业化、职业化的要求,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、捍卫“两个确立”;
(二)模范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热爱社区工作,具备一定的组织、管理、沟通、协调等岗位能力;
(三)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;
(四)具有北京市平谷区户籍,报考驻平谷区部队随军家属定向岗位的不限平谷区户籍;
(五)年龄在40周岁以下(1982年8月15日后出生)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(六)具有良好的品行,无违法犯罪记录。
三、招考程序
(一)发布公告
2022年8月6日,在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信息栏(http://www.bjpg.gov.cn/pgqrmzf/zwxx0/rsxx85/index.html)发布公告。
(二)网上报名
1.报名时间:2022年8月15日上午9:00至2022年8月17日下午17:00。
2.报名网址:公招网(http://www.gongzhao.com.cn),报考人员登录公招网注册个人账号,按照要求填报信息。
3.本次招考岗位分为2个岗位:
(1)社区工作者和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;
(2)驻平谷区部队随军家属。
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。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,不再接受报名。考生填报的信息应当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,一经查实,取消报考资格。
(三)资格初审
1.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。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后,应随时关注报名系统中的审核结果,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。如有疑问,及时向资格初审单位咨询。
2.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,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,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。
(四)笔试
1.笔试形式:采取线上形式进行,线上笔试将分为模拟测试和正式考试两个阶段。
2.笔试时间: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将于报名结束后48小时内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到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。请务必保证报名信息的准确性以及通讯畅通。因报名信息错误或通讯不畅导致报名人员错过考试通知的,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。
3.笔试成绩查询:笔试当天告知笔试成绩查询时间,考生可登录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信息栏(http://www.bjpg.gov.cn/pgqrmzf/zwxx0/rsxx85/index.html)查询笔试成绩,满分为100分。
(五)资格复审
笔试结束后,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,按1:3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,复审通过后,考生可进入面试。考生可登录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信息栏(http://www.bjpg.gov.cn/pgqrmzf/zwxx0/rsxx85/index.html)查询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、时间、地点、考生需携带的材料等内容。
1.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。
2.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本人有效户口本、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职称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;户口本复印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,集体户口的,须提交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,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。
3.资格复审未通过而产生的空缺岗位,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。
(六)面试
1.面试形式:采取线上录像面试形式进行,线上录像面试将分为模拟测试和正式录制两个阶段。采取结构化面试,满分100分。
2.面试时间:面试时间在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信息栏(http://www.bjpg.gov.cn/pgqrmzf/zwxx0/rsxx85/index.html)查询,并通知到个人。模拟测试和正式录制的具体安排及操作步骤将于面试前1周内陆续通过邮件和短信的形式告知参加线上面试的考生,请保持通讯畅通,并及时查阅相关信息。
(七)成绩公示
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,笔试、面试均以百分制计算。考试综合成绩笔试占50%、面试占50%。笔试、面试成绩汇总后,综合成绩相同且超出招考计划人数时,按照笔试成绩、具有全国社会工作师(含助理)职业水平证书、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、在社区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顺序优先录用。
按照综合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,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7天。报考社区工作者和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的考生,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,依次确定社区工作者、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。
考生可在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信息栏(http://www.bjpg.gov.cn/pgqrmzf/zwxx0/rsxx85/index.html)查询考试成绩。
(八)体检、政审
1.按照考试结果,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,体检标准按新的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》执行,体检费由拟录用人员个人负担。
2.体检、政审不合格的,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。
(九)录用
公示期满无异议,按照相关政策办理入职手续,拒不服从分配的人员,取消录用资格。
四、特别提示
(一)本次招考组织过程中,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。
(二)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有关社区工作者考试辅导班,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,均与本次考试无关,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,避免被误导干扰,切勿上当受骗。招考期间报考者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,因个人原因所产生相应后果,由本人自行承担。
政策咨询电话:69969701,69967925(上午9:00-11:30、下午14:00-17:30)
报考系统咨询电话:010-68771328,68771308,68771223(工作日期间上午9:00-11:30、下午14:00-17:3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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